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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 | 偷盗燃气违法而且危险!这些涉燃气法律法规要了解
发布时间: 2024-11-29
来源:转自网络


盗窃燃气违法行为的定性

盗窃燃气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手段实施的不计量或少计量使用燃气的行为。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明确以下三种情形:

1.不通过法定燃气计量装置使用燃气的。

2.擅自改装、损坏法定燃气计量装置使用燃气的。

3.采取其他方式不计量或者少计量使用燃气的。



01

偷盗气的危害性



NO.1

影响用户自身安全

偷盗气行为涉及到燃气设施改动,会破坏原有设备的密闭性和自然通风条件,具有极大危险性,且偷盗气的用户往往不具备对管道燃气进行安全检查和抢险维修的能力,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极易引发燃气爆燃事故,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NO.2

危害公共安全

偷盗气行为多发在用户家中或生产、经营场所内,场所由用户掌控,难以及时发现,且主要发生在人口密集的住宅区或商业区,一旦发生燃气爆燃事故,直接危害个人和公共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NO.3

影响维护维修

改变原有燃气管道、燃气表布局,包封或隐藏燃气设施,难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如果出现意外,将无法及时关闭燃气阀门,对燃气安全检查和维护抢修带来严重影响。




02

盗窃燃气违法行为的后果


对于盗窃燃气的违法行为,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均对盗窃燃气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或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油气,构成犯罪,但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盗窃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03

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为节约公司运营成本,合肥市庐阳区一洗涤公司李某某竟然购买、使用专门设备干扰燃气计量表正常运转,盗窃燃气价值96万余元。经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李某某交代,他花了35000元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套干扰设备,安装在燃气表附近的隐蔽位置,干扰燃气表正常运行。燃气公司发现异常后报警,该案由此案发。经查,截至案发,李某某共盗窃燃气31万余立方米,价值96万余元。



案例二

蒲某为少交天然气费用,从其居住小区的燃气主立管上盗接天然气。他购买了一个天然气小开关,自制了一个燃气接头,趁其居住小区停气之机,在其家中厨房内案板下的天然气主立管上,用手电钻钻出一个直径0.6厘米的孔,将自制的燃气接头接上,并用天然气软管连接到一个天然气取暖器上。

为防止被人发现,蒲某用杂物将接口处遮挡。此后,蒲某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盗用的天然气。

燃气公司对蒲某居住地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其盗接天然气的行为,并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将蒲某抓获归案。因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蒲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打击偷盗气行为 人人有责

近年来,偷盗气行为频发,由此带来的社会安全隐患越来越多,极大地影响了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珠江燃气在此提醒广大用户,特别是工商业用户:偷盗气属于性质及其恶劣的盗窃行为,不仅犯罪,还有可能因为破坏燃气设施而造成泄漏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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